这份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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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该规定的全面解读,涵盖了其核心要点、责任主体、关键制度以及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总览与核心目的
- 正式名称:《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1号)
-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核心目的:
-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将安全生产置于首位,强调事前预防。
- 明确责任:清晰界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
- 规范行为:规范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监理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行为。
-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最终目标是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新建、扩建、改建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核心责任主体与职责
这是规定的重中之重,明确了“谁来管”和“管什么”。
建设单位(甲方/项目业主)
建设单位是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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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费用保障: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削减。
- 安全责任协议: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或转嫁给施工单位。
- 安全监督与管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协调、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 安全培训与交底: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开工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安全事故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施工单位(乙方/承包方)
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是现场安全管理的核心执行者。
- 安全管理体系: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项目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各级安全责任。
- 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别是对新进场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工等)的培训。
- 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前,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现场安全管理:
-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并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主体。
- 审查职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监督职责: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旁站与巡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加强日常巡视检查。
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的安全性负有源头责任。
- 勘察安全: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 设计安全: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关键制度与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 强制性:安全生产费用是工程概算的必要组成部分,必须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 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管理
这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流程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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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识别:施工单位必须准确识别项目中的危大工程。
- 方案编制:针对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方案审批:方案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 专家论证(如需):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必须组织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方案。
- 现场实施与监督: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并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
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 全员覆盖:从项目经理到普通工人,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安全技术交底
- 逐级交底:由项目负责人向施工员、班组长交底,再由班组长向作业人员交底。
- 内容具体:必须针对工序特点,明确具体的操作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方法。
- 书面记录: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监管主体:各级通信主管部门(如工信部、各省/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通信主管部门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应用中的核心要点总结
对于通信工程建设各方,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 责任主体 | 核心关注点 |
|---|---|
| 建设单位 | 安全费用: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
| 施工单位 | 体系建立:配齐配强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员。 方案先行:对危大工程,方案必须编、审、评到位。 培训交底:全员培训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落实到每个工人。 现场管控:安全警示、防护用品、设备验收一个都不能少。 应急准备:预案要实用,演练要真实。 |
| 监理单位 | 方案审查: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可行性。 隐患整改:敢于签发停工令,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过程监督:通过旁站、巡视,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构建了一个“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负主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勘察设计单位负源头责”的全链条、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所有参与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共同筑牢通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