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以下是核心要点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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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速览
| 项目 | |
|---|---|
| 执行时间 | 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只要在这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就应发放津贴。 |
| 发放对象 | 户外露天作业和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
| 津贴标准 | 按月计发,每人每月150元。 |
| 支付方式 | 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不能以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冲抵。 |
| 工作时间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
| 降温措施 |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药品,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详细解读
发放条件:什么情况下必须发?
高温津贴的发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时间条件:在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
- 工作环境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户外露天作业:指在自然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如建筑工地、环卫清扫、道路养护、交通警察、快递员、外卖员等。
- 不能有效降温的室内作业:指用人单位的生产环境或工作场所,通过采取开窗通风、使用风扇、空调等方式,仍然无法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一些冶金、铸造、玻璃制造等行业的车间。
注意:如果室内工作场所的温度通过有效措施(如空调)已降至33℃以下,则无需发放高温津贴。
津贴标准:发多少钱?
- 统一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 按月发放:津贴按月计算,与当月的工资一同发放,即使员工当月只工作了几天,只要满足发放条件,用人单位也应按月足额发放。
- 不累计、不补发:如果员工在6-10月期间离职,已工作月份的高温津贴应已发放;未工作月份则不发放。
发放形式:怎么发?
- 必须货币支付:这是硬性规定,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必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员工。
- 禁止实物冲抵:用人单位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如矿泉水、凉茶)、防暑降温用品(如清凉油、藿香正气水)或组织体检等方式来代替高温津贴。
特殊群体的保护
- 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 未成年工:同样不得安排其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除了发放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 监测和告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工作场所进行温度监测,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向劳动者告知高温防护措施和高温津贴标准。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加班。
-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
- 提供防暑物资: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如凉茶、淡盐水),但不能算作高温津贴,这些是额外的福利。
常见问题解答 (FAQ)
Q1: 我在办公室上班,有空调,需要发高温津贴吗? A: 不需要,因为用人单位通过空调等有效措施,已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满足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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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偶尔去户外跑业务,需要发高温津贴吗? A: 需要,只要您的岗位性质是“户外露天作业”,或在无法有效降温的室内工作,并且在6-10月期间有执行任务,用人单位就应按月发放,而不是按天或按次。
Q3: 高温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暑降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包含高温津贴)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温津贴是需要计税的。
Q4: 公司不发或少发高温津贴,我该怎么办? A: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协商:首先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 投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 申请仲裁: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仲裁有1年的时效期,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政策文件依据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这是广东省高温劳动保护的根本性法规,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
- 《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114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25年6月1日起,将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
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政策清晰、标准明确,只要您在规定时间内,从事露天作业或在无法有效降温的室内工作,用人单位就必须每月足额发放150元的高温津贴,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用实物替代,如果权益受损,请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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