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规定主要源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NFRA)于2025年发布的《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25〕41号),以及后续的更新和补充,该办法旨在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电话销售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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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分为核心要点、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与注意事项以及监管处罚四个部分。
核心要点总览
这份办法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一个前提、两个严禁、三项要求、四个关键环节。
- 一个前提: 只有获得“电话销售业务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才能开展业务。
- 两个严禁:
- 严禁骚扰: 严禁在非工作时间(通常是每日22:00次日至8:00)或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电话销售。
- 误导销售: 严禁对投保人进行欺骗、隐瞒或误导,必须全面、准确、清晰地介绍产品信息。
- 三项要求:
- 双录(录音录像): 对于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年金保险等复杂产品,必须对关键销售环节进行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可进行同步录像。
- 信息披露: 必须在通话开始时明确身份,并告知客户通话将被录音。
- 客户信息保护: 必须严格保护客户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或出售。
- 四个关键环节:
- 电话接听与开场白
- 产品介绍与信息披露
- 投保信息核验与确认
- 售后与回访
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核心义务
资质与人员管理
- 持牌经营: 开展电销业务必须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 专业培训: 电销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培训,熟悉保险产品、监管法规和销售话术,并取得从业资格。
- 明确身份: 销售人员必须在通话开始时,清晰、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机构名称,以及工号(如有)。
销售行为规范
- 时间限制:
- 严禁拨打骚扰电话: 不得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之间向客户拨打销售电话。
- 首次联系: 对于首次联系的客户,应尽量选择在客户方便的时间段进行。
- 客户同意: 拨打电话前,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获取客户联系方式,首次联系时,应确认对方是否方便,若对方表示不便,应立即中止通话。
- 信息披露:
- 必须告知录音: 在通话开始时,必须明确告知客户“本次通话将全程录音,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和作为服务质量凭证”。
- 产品信息透明: 必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说明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缴费方式、犹豫期、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特别是对于免责条款,必须逐条解释。
- 禁止承诺: 不得对未来收益、不确定利益或理赔结果做出任何超出合同约定的承诺。
- 双录管理:
- 适用范围: 销售投连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复杂型人身保险产品时,必须对“投保人确认投保意愿”、“投保人阅读并理解免责条款”、“投保人确认缴费方式”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录音。
- 录音质量: 录音必须清晰、完整、未经剪辑,并至少保存至合同终止后5年。
- 核验与确认:
- 身份核验: 在投保前,必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证信息核验”等技术手段或其他可靠方式,确认投保人即为本人。
- 信息确认: 投保信息录入后,必须与投保人进行逐项核对和确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售后与回访
- 犹豫期回访: 在犹豫期内(通常为10-20天),保险公司必须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括:
- 确认投保人是否为本人。
- 确认投保人是否了解产品信息(特别是免责条款和犹豫期权益)。
- 确认投保人是否是在自愿、无误导的情况下投保的。
- 只有回访成功,合同才正式生效。
- 投诉处理: 必须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
消费者的权利与注意事项
作为消费者,了解这些规定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你的权利
- 拒绝骚扰的权利: 你有权拒绝在非工作时间(22:00-8:00)接听保险销售电话,如果遇到,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监管部门投诉。
- 知情权: 你有权要求销售人员清晰、完整地解释产品条款,特别是“保什么”和“不保什么”。
- 双录保障权: 在购买复杂产品时,你有权要求销售过程被录音录像,这既是监管要求,也是保护你权益的重要证据。
- 犹豫期反悔权: 在收到保单后的10天或20天(具体以合同为准)犹豫期内,如果你发现产品不适合自己,可以无条件全额退保。
- 个人信息保护权: 你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你同意,保险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注意事项
- 警惕“高收益”陷阱: 电话销售中,对收益率描述模糊、强调高收益、避谈风险的,很可能是误导性销售。
- 仔细听开场白: 注意听对方是否报出公司和姓名,并告知你“通话将被录音”,这是正规销售的标志。
- 关键问题要问清: 主动询问以下问题:
- “这个保险具体保什么?哪些情况不赔?”
- “如果我中途退保,会损失多少钱?”
- “这个产品的收益率是保证的吗?还是演示的?”
- 不要在电话中仓促决定: 不要被销售人员的催促或“限时优惠”所迷惑,可以要求对方将产品信息通过短信或邮件发送给你,自己研究清楚再做决定。
- 确认是本人投保: 确保整个投保过程是你本人操作和完成的,防止被他人冒名投保。
- 重视回访电话: 保险公司打来的回访电话一定要认真接听,这是你再次确认产品信息、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后机会,如果对回访内容有疑问,应立即提出。
监管与违规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NFRA)及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对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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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无资质经营、电话骚扰、误导宣传、未进行双录、未进行有效回访、泄露客户信息等。
- 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将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通报批评、罚款、暂停部分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为电话销售这个渠道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旨在平衡销售效率与消费者保护,作为消费者,了解这些规定,能让你在接听保险电话时保持清醒,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并在权益受损时知道如何维权,作为从业者,这是不可逾越的行为准则,是业务合规经营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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