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它不是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也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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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核心要点,包括其定义、特征、范围、后续计量、转换和处置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核心特征
核心特征:
- 目的明确:为了赚取租金或实现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
- 用途单一:持有的目的是用于“投资”,而不是用于生产、经营、管理或销售。
- 可辨认性: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的构成范围(包括什么)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定义: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并已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例子:
- 甲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在上面建造了一栋商铺,然后将整栋商铺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这块土地和这栋商铺都属于甲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
- 甲公司拥有一块闲置的土地,直接出租给乙公司用于建停车场,收取土地使用费,这块土地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已出租的建筑物
- 定义:企业拥有产权的,并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等。
- 关键点:必须是“已出租”,即签订了租赁协议,并已开始出租。
- 例子:
- 甲公司拥有一栋写字楼,将其中的10层出租给乙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这10层写字楼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 甲公司将其闲置的厂房出租给另一家制造企业,用于生产,这个厂房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定义:企业取得的、准备在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适用场景:这种情形相对较少,通常发生在地价有持续上涨预期的区域。
- 例子:
甲公司几年前在开发区购买了一块土地,原计划建厂房,但由于城市规划变化,该区域地价持续上涨,甲公司决定不再建厂房,而是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待其价值升高后再出售,这块土地就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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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容易混淆的点)
以下情况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
自用房地产
- 定义: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 例子:
- 企业使用的办公楼、厂房。
-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
- 企业拥有并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场所。
-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 定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房、土地。
- 关键点: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他们开发的房子就是“存货”,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而不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
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并收取租金的宿舍
虽然也收取租金,但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职工住宿,服务于生产经营,因此作为自用房地产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选择两种模式之一,且通常不得随意变更。
成本模式
- 定义: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进行计量。
- 处理方式:
- 折旧/摊销: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建筑物计提折旧,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
- 减值: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减值,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 适用范围:这是企业最常用、最普遍的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 定义: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而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
- 处理方式:
- 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 不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
- 适用条件: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通常需要活跃的市场报价支持。
- 注意:如果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都必须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得对部分采用成本模式,部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房地产的用途可能会发生改变,因此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上的转换。
| 转换前 | 转换后 | 会计处理要点 |
|---|---|---|
| 自用房地产 (如办公楼) | 投资性房地产 | 成本模式:按转换日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 公允价值模式: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为收益)。 |
| 投资性房地产 (如出租的商铺) | 自用房地产 (如公司总部) | 成本模式:按转换日的账面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公允价值模式: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能为损失)。 |
| 存货 (如开发商的待售商品房) | 投资性房地产 | 成本模式:按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即存货的账面余额)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成本。 公允价值模式: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为收益)。 |
| 投资性房地产 (如持有待增值的土地) | 存货 (如开发商转为出售) | 这种转换较为少见,应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为存货的账面价值。 |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当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会计处理步骤:
- 转入清理:
-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价款)
- 借:其他业务成本(结转的账面价值)
- 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成本模式下)
- 借: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成本模式下)
-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或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账面余额)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确认损益:
- 借:其他业务成本
-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之前在公允价值模式下确认过损失,则可能反向结转)
- 贷:其他业务收入(收入部分已在第一步确认)
| 项目 | 核心要点 |
|---|---|
| 定义 |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 |
| 范围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不属于 | 自用房地产(如自用办公楼)、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如开发商待售房)。 |
| 计量模式 | 成本模式(主流):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减值不得转回。 公允价值模式:不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转换 | 不同用途的房地产之间转换,按转换日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入账,差额计入损益。 |
| 处置 | 处置收入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
理解这些核心要点,就能全面掌握企业投资性会计处理的精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