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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沧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病例

沧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疫情数据深度分析

沧州最新疫情通报

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3年10月15日0-24时,沧州市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该病例为沧州市运河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已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控等处置工作。

沧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沧州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病例-图1

沧州市近期疫情数据回顾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开数据,沧州市在过去一个月内的疫情情况如下:

  • 9月15日-9月30日: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
  • 10月1日-10月7日: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
  • 10月8日-10月14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 10月1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从数据来看,沧州市疫情总体处于低水平散发状态,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国庆假期后人员流动增加,给疫情防控带来一定压力。

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疫情对比

截至10月15日24时,河北省其他地市疫情数据如下:

  • 石家庄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
  • 唐山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
  • 保定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
  • 邯郸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
  • 邢台市:无新增
  • 衡水市:无新增
  • 张家口市:无新增
  • 承德市:无新增
  • 秦皇岛市:无新增
  • 廊坊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

从全省范围看,沧州市疫情处于中等水平,低于石家庄市,与唐山市、保定市相当,周边省份中,山东省10月15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天津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北京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沧州市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沧州市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2. 强化核酸检测:继续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按频次检测,普通市民每周至少检测一次。
  3. 严格入沧管理: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落地检"和相应管控措施。
  4. 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60岁以上人群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5. 做好应急准备:保持流调、检测、隔离、救治等能力处于激活状态。

全国疫情形势概览

根据国家卫健委10月16日通报,10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新增确诊病例:2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0例,本土病例174例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82例,其中境外输入124例,本土658例
  • 现有确诊病例:4214例(其中重症病例13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6234例
  • 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5674例

本土病例分布情况

  • 广东35例
  • 山西25例
  • 新疆23例
  • 内蒙古17例
  • 重庆10例
  • 四川9例
  • 河南8例
  • 北京7例
  • 河北5例(含沧州0例确诊,1例无症状)
  • 黑龙江5例
  • 云南5例
  • 陕西5例
  • 上海4例
  • 福建4例
  • 湖南4例
  • 山东3例
  • 江苏2例
  • 广西2例
  • 贵州2例
  • 西藏2例
  • 天津1例
  • 辽宁1例
  • 浙江1例
  • 安徽1例
  • 江西1例
  • 湖北1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分布情况

  • 新疆113例
  • 内蒙古64例
  • 广东62例
  • 云南56例
  • 黑龙江43例
  • 湖北40例
  • 四川31例
  • 陕西29例
  • 上海28例
  • 山东27例
  • 天津26例
  • 江苏14例
  • 广西14例
  • 山西12例
  • 河北12例(含沧州1例)
  • 甘肃12例
  • 重庆11例
  • 安徽9例
  • 河南9例
  • 贵州9例
  • 湖南8例
  • 宁夏7例
  • 辽宁6例
  • 北京5例
  • 浙江5例
  • 西藏5例
  • 福建4例
  • 江西4例
  • 海南2例
  • 青海2例
  • 吉林1例

沧州市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10月15日,沧州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总接种剂次:1256.8万剂次
  • 全程接种人数:498.3万人
  • 加强免疫接种人数:387.6万人
  • 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91.2%
  • 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85.7%

专家提醒

针对当前疫情,疾控专家提醒广大市民:

  1. 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2. 配合防疫措施: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码亮码。
  3. 关注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4. 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来沧返沧主动报备。
  5. 积极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接种。

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

市民如有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 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317-12345
  • 运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17-3021234
  • 新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17-3025678
  • 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17-3056789
  • 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17-4021234

沧州市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再次提醒我们,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也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我们将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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